因為在乎,所以好好的回應這一件事情。


1. 我覺得你的點若是在「更了解其幫助、如何操作、適不適合」,那我們就不會吵起來了,因為我並不是「只有一股腦的投入推崇」



2. 我當然會預想網路噗浪可以到達的結果,反正現在也只能先看我怎麼操作囉。



3. 雖說你看不到效果,我個人也懷疑他的行銷預算花的有沒有夠他賺回來,不過據可靠消息指出(熟識的人問的,可參考參考),該店家說生意有明顯變好。我不敢說他是什麼程度的成功範例,但他至少開了個先例,也算是第一個知名的代表性實驗案例,有一定程度以上的參考價值。我建議的絕對不只是「他做得很好,我們也照他的做做看」,而是「他有一定程度的參考價值,我們"可以參考看看"」,我認為這件事情「絕對值得我們去評估可行性」,評估過後的執行與否則再視情況而定。



4. 我並不是覺得「跟我溝通的你不懂不會」,而是「我非常不滿意你既不懂又沒辦法聽進任何我的意見」,我不敢說我最懂最會什麼,但至少在這方面(就這一個小點而言),你是不是該靜下心來聽聽我的說法跟我的解釋呢?你用著你舊有的觀念來「誤解」我這個做法的好處,我只會覺得「在你理解我在說什麼之前,拒絕溝通的是你不是我」。



5. 慶幸我們倆脾氣都來的快去得也快,但我真的認為你非常的武斷霸道(請原諒我用這麼重的字眼),當然,我也非常的任性蠻橫硬要在氣頭上跟你吵(如那時當下的狂摳非講不可),讓我們在那個當下兩個人無可避免的必須對撞。但是,我還是覺得「我講的話有你可以參考的地方」,我認為「我講的話還不致於讓你在現階段就全盤否定」。你說出來的話感覺就像是「現階段不僅不考慮而且你這方法根本無效沒有用所以不需要做」,並不如你簡訊所傳達的那麼中性「仍然可以做做看,只是要更加了解研究」。



6. 我始終沒有任何動氣的原因,是因為我覺得我們是坐落在光譜中的兩點而非兩端。我認為這東西有從0到3或5的價值,值得觀察了解,最重要的是他不需要花太多的時間,我強調的是「他不見得顯著(6-9),但他只要非0,且有機會帶來無限的潛在價值,就值得投入;而你的感覺若是"或許這東西未達8-10的顯著,但若不是0其實仍值得觀察也可接受"的話,那也沒關係,我們可以從3-5之間之間,如我所說的試試看無妨。我覺得我們的關係就像是在光譜中的兩個端點。而你在溝通時的口氣永遠都是"這東西根本就是0,你別拿這東西跟我說,你說的那種方法是不可能的(因為我不懂你說得怎麼可能)",那這時的你始終無法溝通,不能溝通的是你,在原地不動的是你,傳遞訊息的是我,必須有所改變(作法)的也是我而不是你。你那句「看過你的介面就知道,不可能有人有空往前面捲」就可以知道你「對於介面還是近乎完全不懂」,才會有這種「誤解」。如果你當下的態度如你傳簡訊時一般,那我們根本不會吵起來,而可能開啟一段更深入的溝通。如果另你動氣的是我,那我真該向你道歉,因為在氣頭上我也很愛逞強不服輸非講到底不可,但就這個點以外,我只覺得生氣的人就如同使用了暴力的人一般,深深影響了我的情緒。



7. 如果說我們倆的目的是一樣的(希望這個小品牌可以做得起來),那我們這件事也可以言盡於此了。我用我的方法去經營看看,我認為我可以掌握這品牌的中心主旨(也歡迎你隨時更正)。若你擔心的是「做這件事情所該投入的成本」,那我想,除了我的(一點點)時間以外,其他消耗項目幾乎是零,大不了偶爾跟您要些資訊&照片。至於成效,很有可能我也沒辦法讓你看的到,不過你可以從(未來的)這東西的內容與回應上去檢驗,這過程很長,可能要花數個月的時間,你要耐心慢慢的觀察與聆聽,就算他只帶來光譜上1分的價值,至少他都不是0。(而1分若令你覺得太少的話,沒關係至少沒有耗到你的精神與時間)



8. 謝謝你仍然願意用簡訊跟我溝通,不過我劈哩啪啦就一口氣想講太多,所以PO了這篇出來。我也很想好好跟你溝通,只是我老是抓不透你當下的情緒(或許是因為我也有情緒),希望這件事情不會影響到我們之間的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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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jojo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